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监管机构 >

尚福林:“十二五”努力提升中国资本市场服务能力(3)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8 21:55 
核心提示:三、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共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合力 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十二五期间,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要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拓宽发展思

三、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共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合力

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十二五”期间,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要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拓宽发展思路,逐步深化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局性重大问题的认识,继续加强和相关部委、司法机关以及各级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监管协作机制,优化外部环境,形成推动市场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受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和惯性思维制约,一些上市公司治理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要尊重上市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使用上市公司财产,严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坚决遏制资金占用问题死灰复燃。要切实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强化公司治理,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观念体现在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之中。要引导上市公司坚持诚实守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二)继续完善资本市场法制,切实增强监管和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随着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博弈格局日益复杂、创新活动层出不穷,必须加快资本市场法制化、制度化建设,保障市场法规体系有效供给,为市场创新活动及时提供法律规制。要尽快推动出台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移送、认定、指定管辖等司法文件,进一步健全在打击证券期货犯罪方面行政与司法的有效合作模式。要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与相关部委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诚信处理工作机制,发挥诚信监管的“硬约束”作用。

(三)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综合防控内幕交易行为。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链条长、决策环节多,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时有发生。要以贯彻落实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五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为契机,从源头抓好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内幕信息的保密和责任追究机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介机构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的相关部门要坚守不发生内幕交易的底线,建立健全涉及内幕信息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宣传教育力度,上市公司管理层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更不得利用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证监会将与有关部门健全防控机制,保持对内幕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共同形成对内幕交易“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控”的有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合规管理,提升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能力。一方面,要着力加强合规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对营销行为、客户管理行为的合规管理,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努力防范公司与客户、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内幕信息的不当使用。另一方面,要稳步推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业务和产品创新。积极探索既能调动市场积极性,增加市场发展活力,又能防止创新失控,有效避免系统性风险的新机制。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在净资本、保证金等关键监管要素到位的前提下,稳步有序开展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行业竞争力。

(五)深化投资者教育,健全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切实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履行受托义务。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自律组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履行投资者教育职责的检查和考评。逐步推进和完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侵权赔偿制度,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