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PE与政府“共舞”:另类的“优势互补”(3)
政府为PE搭建两个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底,在重庆市金融办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59家,拟募集规模328.26亿元人民币。汇聚了德同、凯雷、TPG、北大星光、蓝山紫金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机构。
阮路表示,重庆市政府对PE除了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管外,更重要的是搭建两个平台:一是为PE搭建一个透明、公开、资源充分的平台,以解决PE在资源挖掘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为企业搭建一个能够与各类投资机构接触、沟通的平台,以供企业融资融智之需。
事实上,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OTC)就起到了很好的阳光平台效应。它除了是重庆对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的载体,也是区域性股份转让平台和拟上市资源培育平台。它引入了电子报价转让,采取自主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挂牌公司必须履行适度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这颇能吸引PE/VC进来淘金。
红色PE大行其道有待纠偏
近年来,在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府创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背景下,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体的“红色PE”设立热潮大有席卷全国之势:不仅京津沪渝等PE云集的大城市一路高歌猛进,一些西部二三线城市包括县级区域亦后来居上,甚至军资背景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亦踏入此波洪流。
据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宣布,日前,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乌鲁木齐签署合作协议,共同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新疆兵团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在6月10日至12日为期三天的天津市政府联合科技部主办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来自政府、PE巨头、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等各类参会者均或明或隐地交流总结着目前政府极力推动“红色PE”发展的利弊得失。
初衷与现状
“按照当初制定政策的初衷,政府引导基金是为了提高政府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创业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但目前来看,国内政府引导基金要达到这个效果,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创投委某负责人表示。
所谓政府引导基金,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是指政府主导的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发展的资金,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失,发挥政策效应而成立的一种引导性质的按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参股基金。简单概括起来就是“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要体现政策效果和市场盈利的结合。
但目前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体的“红色PE”之发展现状似与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多少有所背离。在2010年创业板IPO“三高”发行的背景下,不少搭上“政府招牌快车”的PE机构多是为了抢食PRI-IPO项目。这使得没有分到一杯羹的一般PE/VC怀疑政府引导基金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甚至质疑“红色PE”的运作中是否存在权力资本化的寻租事件。
然而,记者从对多位PE机构负责人的采访中感受到的是,造成政府设立红色PE的初衷和现状背离的根源正是在于追求政策效果和资本逐利的“天生不合”。
“政府的初衷是引导PE投资早期企业。但风险大,不可控因素多。市场化运作的PE不可能只考虑政府利益,其他LP是要求回报率的。这将迫使我们必须在投资组合中配置一些中后期项目。”一位曾担任过政府引导基金GP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寻租风险肯定是存在的,但要看到这是末流。政府引导基金通过选择GP来管理资金,比直接拨给相关企业存在的寻租空间要小。毕竟GP要市场化运作的,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上述创投委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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