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PE与政府“共舞”:另类的“优势互补”(2)
公平竞争将成大趋势
在各自需求都有办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政府与创投机构均对彼此产生浓厚的兴趣。这或许将成为未来国内创投领域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趋势。不过,在这个全民PE的时代,过度竞争已经成为市场的重要关键词之一。因此如何利用政府资源便成为与同行竞争的重要手段。
“比如,现在北京就有8000家从事股权投资的公司,从某种角度而言,利用政府寻找优质项目、摆平项目源是一种效率很高的手段。”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企业本身并无融资要求,但官方游说被迫让出部分股权的情况,虽然并不普遍,但不表示它不存在。”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由于出资人缺位,导致出资人的利益被管理者用来寻租和做人情。但这样的情况在民营企业较为少见。“除非出让股权的出让方能获得比股权更大的利益,这样交易才会达成。”业内人士强调,地方政府与PE/VC共舞共赢理想化的模式,当然是在市场制度框架下,政府主要从区域内的产品技术结构调整获益,以及从地方税收增量获益。
邵俊也认为,创投机构与政府愈发紧密的关系不会对创投市场造成更多的恶劣影响。“即便有一些不良现象,那也是短期的。随着创业投资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的铁轨将会成为唯一的准则。”早期权贵联手掠夺市场资源的情况,正在逐渐退烧,证监会也在从制度层面下发相关文件进行规范,遏制权贵巧取豪夺行为。毕竟市场的法则是利益。“政府应该把更多的目光放在早期项目中去,这才不违背政府引导的初衷。”
官方态度 政府与PE“共舞”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
重庆市近年来在金融创新方面颇有力度,其中涉及PE/VC投资的政策与举措在中西部更是开风气之先。该市不仅率先设立了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对挂牌的非上市企业实行年报披露制,吸引了国内众多PE/VC进驻;而且还紧随京沪步伐,启动了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积极引进外国股权投资机构。重庆市与PE/VC的“共舞”可谓积极而富有成效。为此我们专访了重庆市金融办副主任、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理事长阮路。
政府与PE如何“共舞”?
阮路认为,由于PE/VC在我国还处于初期阶段,在各方面都还有诸多不成熟的地方,因此其谋求与政府合资合作,以寻求在当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挖掘优质资源,应该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从国家层面上看,目前包括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对PE的态度都很宽容,只要不涉及非法集资、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都可以容忍。
同时,对政府来说,与PE等机构加强协作,也有助于政府引导产业投资,一方面鼓励投资机构为优势企业提供长期资金,解决融资渠道多元化问题;另一方面也为被投企业融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为下一步进入资本市场做好培育。“因此,政府和PE的合作应是互惠共赢的。”
阮路强调,不管政府与PE如何共舞,必须坚持市场化的原则。从基金的设立、到管理团队的组成到资金的募集,再到项目的投资,最后是退出机制,都必须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来运作,毕竟股权投资市场已经高度市场化,而且国企有国资的监管,民企有老板的算盘,任何非市场化的路子都是行不通的。
当然,股权投资机构作为类金融企业,是必然要以盈利为目标的。即使政府作为LP(一般合伙人,即基金出资人),也要有利益的驱动,毕竟盈利是企业的天职。“不过盈利不是想盈就盈的,它的基础就是必须要承担起市场的风险,亏损的企业、亏损的PE也数不胜数啊。”阮路如此表示。
据介绍,重庆市政府一直重视PE/VC的发展,2008年出台了《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后,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力求从落户奖励、税收优惠、工商管理、备案程序、服务力度等多方面给予更积极、更便捷的支持。预计今年下半年将市委常委会审议。
重庆试点QFLP获认可
除了吸引国内资本,重庆还积极为外资PE进驻铺路。5月24日,包括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华尔街资本、太海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山资本、瀚曦股权投资基金、名力中国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外资基金公司的负责人与重庆市金融办签订合作协议,正式落户重庆。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7家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落户重庆,对重庆金融业而言,具有里程碑意义。重庆将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积极探索结汇便利化的有效途径,帮助这些基金公司尽快将外汇资金转换成人民币,投入到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项目中。
黄奇帆还透露,今后,重庆的目标是要打造内陆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高地,因此,除对私募股权基金在重庆的投资方向、合作形式进行放宽外,还将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为各类私募基金在重庆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对此,阮路称,这标志着重庆QFLP已经获得了国家外管局认可。“今年下半年,促使这批外资PE尽快募资开始运作,将是金融办工作的重点。”此前,京沪两地相继推出QFLP制度试点方案并获认可。
据悉,此次落户的首批外资股权投资基金,预期募集总规模87亿美元。(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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