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主导未来电视产业(3)
同样,在线卡拉OK、远程教育课程也有这种鸡肋的问题,卡拉OK只有几副固定的画面,没有MTV,甚至有厂商的互联网电视还不能消除卡拉OK原声,有些使用的歌曲是某种特殊格式的文件,不能由客户自行添加,只能等待电视厂商提供。
以上这些,反映了目前电视厂商在互联网领域方面缺乏技术积累,在互联网电视中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含量低,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可拓展性不强,而这就违背了互联网电视“是一个开放平台,可以在上面加载无限内容和无限应用”的本质。
Web+TV:谁将主导行业未来
似乎IT厂商在Web+TV的结合中占尽了先机,其实不然,仅有技术和产品,但没有生产能力和家电销售、服务渠道的IT厂商,在运作TV产品时大多只能OEM外包生产,在产品品质的可控性上不占优势,而且没有家电厂商既有的渠道优势,运作成本更高,运作经验不足。以IT厂商清华同方为例,2004年即涉足电视领域,当年曾豪言要在三年内跻身国内电视品牌前五强,但5年过去了,清华同方在国内平板电视市场的零售量份额仅为0.76%。同时,曾被清华同方寄予厚望的LED电视,其市场零售量占比仅为0.17%。所以,IT厂商真正涉足TV产品会遇到不少现实的困难。
而从互联网 TV的产品构成上来看,IT厂商真正的优势在于软件和平台,对上游软件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优势,尤其是Google和微软这两家平台供应商。可以预见的是,不远的将来,互联网电视必将形成几个标准的系统平台,Goolge TV,Win7,甚至Apple的IOS4,他们将在市场上共存。同时,还有各IT厂商自行开发的应用型互联网TV产品,整个市场必将异彩纷呈。未来在TV这个产品上搭载的增值服务,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使用体验和更大的使用价值。
而电视厂商则因其已有的基础,今后仍将是TV领域的主流,尤其是视觉技术、硬件产品方面,比如LED、3D浪潮,无一不由电视厂商们主导和引领。但电视厂商们的短板是互联网、软件技术的不足,在这方面应积极与IT厂商们合作,顺应互联网TV平台的潮流,开发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 TV,而避免沦为专事生产的“富士康”。当然,我们还要看到,目前在很多地方,内容还是属于管制范畴,所以互联网电视还应结合内容供应商一起来开发。
未来的电视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站式的服务,电视机将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基本、最便捷的信息终端,这值得我们期待。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