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黎瑞刚:SMG的新媒体实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黄婕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6 14:26 
核心提示:“我的最终目标,就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把SMG旗下的可经营性资产实现证券化。”黎瑞刚近日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说,百视通上市只是东方传媒走向市场的第一步,未来会有更多优质资产注入。

2011年春节假期刚过,黎瑞刚就去了美国。作为全球最大广告传播集团WPP的首位中国董事,黎此行主要是去参加该公司的董事会。

出发之前,黎瑞刚与老朋友、新闻集团默多克通了电话。半年多前,由黎所在的东方传媒集团牵头在国内成立了第一支文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收购了新闻集团全资拥有的星空卫视旗下四项业务。

黎瑞刚很期待与默多克的这次会面。一直以来,默多克都在尝试进入新媒体领域,旗下的正版视频网站Hulu已经大获成功。而最近,他又把目光瞄准了iPad,决定为其量身定制一份电子杂志“The Daily”。

这与黎的志向不谋而合。33岁即主政SMG的黎瑞刚看起来并不像一个传统广电体制之下的电视台台长。他说话语速飞快,方式坦率、直接。入主SMG八年来,他一直试图突破体制的束缚,将手中的传媒产业推向市场。

2009年,SMG作为首家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省级媒体,率先在国内进行了“制播分离”的尝试。今年初,SMG旗下的新媒体子公司百视通顺利借壳上市。而这并不是一次简单的资本运作。在他搭建的传媒帝国中,新媒体扮演着重要角色。他希望与默多克的交谈能够拓展他的思路,帮助他把SMG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我的最终目标,就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把SMG旗下的可经营性资产实现证券化。”黎瑞刚近日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说,百视通上市只是东方传媒走向市场的第一步,未来会有更多优质资产注入。

百视通上市的里程碑意义

与上海电视台台长、东方传媒集团总裁这样的头衔相比,黎瑞刚更乐意别人将他视为一个懂市场的“经营者”。因此,在东方传媒市场化的探索中,黎希望能与资本一起共舞。

作为试水,他将旗下的新媒体率先推向了资本市场。2011年1月11日,主营IPTV业务的百视通公司成功借壳广电信息登陆资本市场。这是国有新媒体领域第一家上市公司。黎瑞希望,百视通能够成为广电传媒企业体制改革和广电“制播分离”的典范样本。

所谓“制播分离”,简单的说,就是电视台将内容制作和播出分离,把制作独立出来外包给独立制片公司,或者自行进行公司化运作。对SMG来说,“制播分离”的另一层深义在于:打破原有广电体制的束缚,利用市场化机制将SMG内部资源盘活。

2009年,黎瑞刚如愿拿到了广电总局的批文,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准进行“制播分离”改革的省级媒体。他将原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一分为二”:频道频率管理、宣传内容编辑、播出管控、新闻节目制作等业务,统统置于“上海广播电视台”旗下;而新闻板块之外的节目制作经营、新媒体、以及传媒相关产业运营则隶属于东方传媒。

东方传媒的本质是一个控股平台。在黎瑞刚脑海里,能够进行市场化的资产,都要放在这个平台之下。因此,原有的娱乐、新媒体、财经等资源必须重新进行重组和整合。东方娱乐、东方购物、百视通、第一财经、炫动传播五个子公司由此诞生。

百视通上市正是在这样的大改制背景下进行的。在黎瑞刚的计划中,推动“制播分离”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将SMG旗下的经营性资产推向市场。

但是,传统电视媒体整体上市,还有一些政策上的限制。“新媒体上市是最合适的选择。”黎瑞刚说,从市场角度看,很多风投投资的非国有新媒体公司都在境外上市了,有一个很好的市场基础。从公司发展本身来说,百视通的合作伙伴是电信运营商,都是世界级的上市公司,跟他们的合作,在投入方面,如果没有资本的融资渠道,未来发展肯定要受限制。

据百视通公司内部人士透露,公司原本计划在创业板上市。不过考虑到新媒体瞬息万变的竞争格局、集团的整体战略以及当时的外部环境,借壳上市的计划应运而生。(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