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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10 10:19 
核心提示:为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维护文化多样性,构建和谐的文化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维护文化多样性,构建和谐的文化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所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南京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三条 规划性质

以南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依托,构建合理有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之传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涉及南京市鼓楼、玄武、白下、秦淮、建邺、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江浦、六合等十一个行政区和溧水、高淳两县。

第五条 编制依据

1.法规、条例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2006年);《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等。

2.文件及其他

《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2005年);《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商务部、文化部,2007);《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06年);《2010年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等。

第六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11年—2015年。

第二章 专项评估

第七条 价值评估

南京为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历代先民的创造为南京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相关遗产充分展示着南京的文化创造力、文化特征和文化延续性。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凸显南京的文化特色及文化地位,构建和谐城市及“文化南京”,推动南京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良性发展,都具有十分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第八条 现状评估

自2004年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文化部、财政部、江苏省文化厅、财政厅等的有关精神,我市文广新局、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指导下,全面推进了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立保护工作机构、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2004年11月29日南京市文化局、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南京市文化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宁文字[2004]191号,宁财教[2004]907号)文件,并附《南京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8年8月26日我市又下发《关于南京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组织机构变更及人员调整的通知》(宁文字[2008]157号)文件,将组织机构人员调整为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同时,各区县文化主管部门也根据部署于2005年底前相继成立了保护工作机构。至此,我市非遗保护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全面普查,摸清非遗家底。2006年10月,我市根据文化部、省文化厅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意见(宁文字〔2006〕201号)》普查工作开始启动。历经准备、实施、总结三阶段,于2009年全面完成。普查资源共约2004项,涵盖17个一级类别,53个二级类别。通过普查不仅认定和抢救了一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且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申报,建立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自2006年始,通过组织推荐、申报、评审等程序,南京市目前已拥有南京云锦织造技艺、金陵刻经印刷技艺、南京剪纸、古琴艺术(金陵琴派)等4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项(含人类非遗项目);江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9项(含人类非遗、国家级项目);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0项(含人类非遗、国家级、省级项目);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75项。它们共同构成了南京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四)建立传习基地,强化传承人保护。自2006年始,通过组织推荐、申报、评审、认定等程序,南京市现已拥有南京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125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人;江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9人。我市十分关注并致力于重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现已分层次建立重点项目传承保护基地、生态保护区计13个,其中较有影响的:“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示基地”“南京云锦传习基地”“南京白局新传人传习基地”“南京剪纸传承培育基地” “南京金箔锻制技艺传承保护基地”“东水艺苑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示基地” “古琴艺术·金陵琴派传承基地”“秦淮少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实验基地”“高淳非遗生态保护区”等。

(五)广泛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扩大社会宣传。2006年以来,市、区县两级文化部门抓住“文化遗产日”及重大节庆活动契机,精心策划组织了各类文化展示展演活动。既宣传了非遗项目,又让市民了解和领略到了古城南京深厚的文化底蕴、民俗魅力,以增强守望精神家园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其中具较大影响的:与南京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百集系列专题片《金陵民俗》;举办“留住我们的根—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表演艺术)展演”;举办“金陵时节—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情景演示”;组织部分专家、非遗项目传承人赴中央电视台参加《民歌·中国》节目录制;举办和参加“南京特色文化成果展”“江苏绝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等。此外,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辟“寻找身边的非遗”“倾听传承人的故事”“寻访濒危非遗百位传人”等系列专栏,集中、全面、深入地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区县文化部门还积极与教育部门配合,将民歌、民乐纳入中小学音乐课,将剪纸、年画纳入美术课,将传统技艺纳入手工课,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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