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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家级贫困县举债2亿申遗暗藏5大隐患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0 10:14 
核心提示:2007年,中国南方喀斯特地貌荣膺“世界自然遗产”,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荔波县,作为遗产所在地之一,旋即被媒体披露其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为了申遗,地方举债约2亿元。

2007年,中国南方喀斯特地貌荣膺“世界自然遗产”,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荔波县,作为遗产所在地之一,旋即被媒体披露其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为了申遗,地方举债约2亿元。荔波的世遗元年,2008年,荔波县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规定“倾力打造旅游主导产业”;县城定位也跨越式地提升为“国际化专业旅游城市”,产业发展依旧遵循“适度负债”的模式,着力资本运作。

“穷负债+资本运作”,对于这个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618元的小县而言,是通往小康的诺亚方舟,还是又一次狂热?

贫困县的“穷举债”

1989年荔波启动旅游开发,2007年申请世界自然遗产成功。仅仅一年后,2008年,荔波年接待游客量为168万人次,同比增长71.7%;旅游直接收入1998万元,同比增长84.3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83.52%;该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2317万元,增长26.24%,农民人均纯收入2618元,增长21.27%。“世界遗产”不仅有力推动了荔波旅游跨越式的发展,也切实推动了服务业和民生的增长。

2009年,荔波旅游开始呈现出“一喜一忧”的两重天。“一喜”是,荔波年游客接待量264万人次,综合旅游收入6.03亿元,世界遗产的品牌影响力得以充分体现。“一忧”是,荔波2009年人均旅游收入仅为228.4元,但同为世界遗产,2009年,平遥年接待游客113万人次,仅为荔波的42.8%,而其旅游综合收入8.1亿,为荔波的134%;平遥人均旅游收入716.81元,为荔波的3.13倍。荔波人均旅游消费能力低迷,人气没能转化为财气。

虽然,荔波世遗品牌强,发展快,规模大,但人均旅游收入和世界遗产地极为不匹配,旅游产业对地区服务业的提振作用不明显,从而难以保证区域经济的可持续高速增长。

“穷举债申遗”只是一个项目运作,而“穷举债”旅游则是区域发展,两者完全不同。世遗几年间,荔波“快”字当头,但“快”而不“好”。此时,如果继续沿用“适度负债”模式,甚至不惜以财政担保为手段,那么,负债风险之大,不言自明。

五个熄火隐患

其实,荔波申遗成功迄今只有短短的3年,从根本上讲,荔波,乃至黔南地区的旅游发展,要真正在规模快速扩张中,尽快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提升旅游企业的治理质量,从而实现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这一路径建设,至少需要两个“五年计划”的不懈努力。所以,荔波“穷负债+资本运作”的快车,潜藏着5个发动机熄火的隐患,需要格外审慎对待。

首先,荔波县城的“国际化专业旅游城市”宜作长远的务虚目标。目前,平遥的战略定位是“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全省旅游业发展龙头、全省现代服务业特色基地县和五大文化基地”。立足于省域的服务业和旅游业中心城市,对荔波更为切合实际。

世界遗产地未必都是国际级的旅游景区,打“国际牌”主要依赖于遗产地的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以丽江为例,2009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8.8:37.6:43.6;其全市城市建成区面积为31.68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126公里,自来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1.2万立方米/日;用水普及率88%;燃气普及率80%,基于这样的发展,丽江才可树立起“国际旅游休闲基地”。

所以,荔波应拥有足够的耐心,战略定位的品级不必急于贪大。同时,荔波真正应该一步到位的,应是自身的“产业标准”,即以追求个性化和崇尚自然本质的产业发展模式,在旅游方式上,满足以未来十年内,国内外游客在华旅游方式的新变化——散客越来越多,团队客越来越少。国际上,游客70%是散客,30%是团队客人。而近年来,国内的海外游客大约50%为团队客,我国正在努力降低国际旅游的组织化程度,因此,荔波必须顺应海外游客的新变化,发挥后发优势,少走弯路,一步到位。

第二,对门票收入要实事求是,不求“面子光鲜”。2008年,荔波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618元,低于黔南州的平均线(2826元/人),仅比农村绝对贫困线(1196元/人)高出1422元,依然低于世界银行的贫困线(约3193元/人),所以,绝对不能轻言放弃景区的门票收入。目前,国内门票免费的5A景区只有杭州西湖和南京中山陵,两家的免费底气来自于当地服务业和民生发展的水平。

第三,今年,国务院下文鼓励中小旅游企业积极融资创业板上市,荔波景区应该启动股改进程,但其融资能力差,原因主要是收入总量有限,主营业务单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世界遗产景区,荔波的股改,一定要坚持国有控股的根本原则。

第四,荔波的保护经费来源有待完善化,可以在贵州“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顺势成立遗产保护基金,由政府主控,容纳私人捐献和民间资本进入。保护资金来源应该有三:1、政府定向预算补贴;2、景区经营收入的按比例缴纳;3、基金化运作。荔波应该尽快完善保护资金结构,实现良性运转,有效解除发展中的后顾之忧。

最后,如果旅游和农业割裂开来,孤立发展,将是最大的熄火隐患。黔南州是典型的农业地区,在2008年,第一产业实现收入78.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3%,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为66.3%,而第三产业则只占11.1%。所以,荔波的度假旅游,应该立足于服务和拉动农业,有效助推第一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业发展实现两个结合:第一,生态农业和度假相结合,建设复合型的原生态田园度假;第二,特种旅游和度假相结合,设立景区远眺和总览的观光索道,将度假休闲,结合到民俗考察、洞穴探险、野外探险等特种旅游产品上来。

“世遗惊艳”对像荔波这样的贫困后发地区,尤为魅惑,但是丽江(1997年)与平遥(1997年)的世遗奇迹,无不是建立在13年长期务实发展的基础之上,所以,荔波保持世遗狂欢中的理性与警醒,刻不容缓。

荔波需要两个“过渡”

目前,荔波需要进行两个“过渡”:第一,从资源整合过渡到产品整合。2006年,荔波启动县城大规模民族化、旅游化的改造,集中房屋外观、管网埋地、道路路面、环境绿化和城市设施等方面,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旅游的接待中心,总耗资约3500万元,这是荔波的资源整合,目的在于打造产业基型。同时,长期居住在荔波的布依、水、苗、瑶等少数民族,遗产丰富,民俗多样,将其优势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资源,荔波现在办法不多,旅游产品单一,产品的“文化”含金量低。

自然遗产的观光价值极高,但真正充分发挥遗产旅游的产业潜能,还是需要让自然遗产有“文化”起来。1、加强旅游线路的创新,增加民族民俗深度体验的产品;2、农家乐要主打高附加值的“民族牌”,不打低附加值的“农家牌”,变“农家体验”为“民族风俗体验”;3、项目运作打“文化旅游”牌,比如,荔波县民族文化商旅一条街项目,预期投资8000万元;旅游系列商品食品开发项目,预期投资1000万元。这两个项目应贴合特色化的民族民俗主题,从而整体抬升产品层次和消费水平。

第二个“过渡”,是从产品创新过渡到服务创新。提升区域旅游的接待能力,并不是大建五星级和四星级的宾馆。以云南丽江为例,至2009年末,丽江全市已有星级宾馆195家,其中,五星级宾馆1家,四星级宾馆12家,三星级宾馆52家,主体是二星以下的宾馆(占比66.66%),还有数量众多的乡村客栈和青年旅店。可见,遗产旅游的服务产品构建,务必做大做实中低端的接待能力。其次,对于中西部的县域经济体,开发多层次的休闲度假村和别墅区,这种旅游地产开发的路径,要比大建五星宾馆更加切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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