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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来源:正义网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4 22:04 
核心提示:根据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引人关注。

根据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引人关注。
  
草案增加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草案增加规定,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优先录取。
  
草案修改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以及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选择自主就业的其他退出现役的士兵,入伍前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应当保留。
  
草案修改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变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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