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多个基层所队实现100%清网率
进入“清网行动”攻坚决战阶段以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全警动员、全力奋战,综合施策、攻坚克难,强力发起“清网行动”大总攻,取得良好效果,全局已有1个分局、20个派出所、3个治安大队、1个经侦大队实现100%清网率。
厦门市公安局将“清网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包案,责任分解到人。成立了3个赴外集中追捕组,由副局长带队,下分7个追捕小组,抽调精干警力83人,前往河南、江西、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安徽等地开展集中劝投、抓捕工作。厦门市公安局还专门成立了境外追逃组,负责协调对逃往境外的在逃人员追捕工作。各追捕小组对在逃人员逐案逐人分析,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因地制宜,做到任务不完成,追逃小组不散。一个月时间,已成功抓获在逃人员137名,其中命案在逃人员7名。
厦门市公安局要求各方面力量参与决战攻坚,从警力、法律、技术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认真研究技战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案追逃。一是打好信息战。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启动24小时战时工作机制,深层次地挖掘线索,做到信息控、科技追、比对抓。二是打好攻坚战。梳理库存在逃人员情况,对危害严重的在逃人员作为缉捕工作的重点,逐个落实“三个一”包案制度(即每一名在逃人员必须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名责任民警和一套行动方案),做到务必追捕到案。三是打好劝投战。通过政策攻心、法律攻心和亲情攻心,将规劝工作做到每个在逃人员的家里,最大限度地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四是打好基础战。加强对执法工作对象、管理服务对象的全员登记比对,最大限度地获取在逃人员及相对关系人的信息、活动轨迹和落脚地,确保 “有逃必抓”要求的落实。五是打好宣传战。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攻势,提高追逃举报奖励金额,加大悬赏通缉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追逃的热情。目前,该局通过加强宣传,市民积极举报,成功抓获 “清网行动”在逃人员2名。
厦门市公安局还制定了措施硬、标准严、力度大的“清网行动”奖惩措施,对应该获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实现动态奖励,即抓即奖。目前,已对7个战果突出的单位进行重奖,对两个率先完成任务的派出所所长报请个人二等功,对42名成绩显著的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厦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3次率队到“清网行动”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慰问。厦门市公安局对后进单位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采取集中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个案督察等方式,每月对排名靠后的分局,专门派驻督导工作组,帮助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领导和民警,实现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提拔使用。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