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2011中国法治蓝皮书:全面实现“有法可依”

来源:正义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7 16:31 
核心提示:《法治影响生活·2011中国法治蓝皮书》依例分为人物篇、法律篇、民主篇、倡廉篇、反腐篇、热词篇、网络篇、公益篇、舆论监督篇、财经篇、文化篇、传媒篇等12个篇章,从不同角度记录了2011年发生的重大法治事件。

记录时代镜像,追寻法治真谛。今天(1月17日)上午,2011年度法治截面史——《法治影响生活·2011中国法治蓝皮书》在北京正式向媒体和公众发布。

刚刚过去的2011年,有太多难以忘怀的记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勾勒了未来五年的美好蓝图;建党90周年的成就昭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进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嘹亮号角……这一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了法治化轨道,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全面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盘点2011年的法治事件,我们欣喜地看到,立法惠及民生民利的趋势更加凸显。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加大了对因工受伤和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保障力度;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罪、单列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等修改,传递了加强对人民切身利益的刑法保护的信号;新个税法的实施,使我国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使中低端收入的工薪阶层的税负减轻……

《法治影响生活·2011中国法治蓝皮书》依例分为人物篇、法律篇、民主篇、倡廉篇、反腐篇、热词篇、网络篇、公益篇、舆论监督篇、财经篇、文化篇、传媒篇等12个篇章,从不同角度记录了2011年发生的重大法治事件。

《法治影响生活·2011中国法治蓝皮书》由检察日报社发起并编制,由检察日报社旗下媒体正义网、《人民检察》杂志、《方圆》杂志、最高检影视中心等共同参与编制。自2005年以来,中国法治蓝皮书连续7年与公众见面,已形成品牌效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