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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反腐报告出炉 呈现五大亮点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7 15:40 
核心提示:慈善机构是非多,社会领域反腐大幕拉开。2011年,红十字会、一些基金会以及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是非不断,遭受信任危机。所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开展社会领域反腐顺理成章。

即将过去的2011年,反腐倡廉热点不断、亮点纷呈,主要特征有五个:

——反腐办案力度持续加大,一批贪官被查处。宋勇、许宗衡、张春江、张家盟、李堂堂等腐败高官被判处重刑;刘卓志、张敬礼腐败案进入司法程序。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等多名官员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处。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足坛腐败系列案,也在年底陆续开庭审理。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更加注重可操作性。中央纪委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办、国办颁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印发《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都是对廉政准则及相关廉政法规的细化、深化和延伸。年初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纳入刑法调整范围,11月份又明确了立案追诉标准,使反海外贿赂由立法步入司法实践阶段。行政强制法的通过,与已经施行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形成了规范行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的“三驾马车”。

——注重源头治腐,改革探索新举措不断。这一年,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十科技”预防腐败模式等源头治腐改革探索积极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官德建设、强化市级党政正职管理等举措,将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夯得更加牢固。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公开“三公”经费,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执政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实践行动。检察机关开始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各地党委、人大、政府防治腐败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慈善机构是非多,社会领域反腐大幕拉开。2011年,红十字会、一些基金会以及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是非不断,遭受信任危机。所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开展社会领域反腐顺理成章。购物卡成为贿赂新宠,送收购物卡现象愈演愈烈,严重污染社会风气。因此,规范购物卡发放,加强购物卡市场监管,坚决治理卡腐败,成为这一年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亮点。

——开展专项治理,带动惩防腐败工作整体协调健康发展。除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外,2011年又新部署开展两个专项工作: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同时,针对地方集中换届的实际,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而政府工作报告首次“点题”反渎职侵权,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又将反渎职侵权工作前向推进了一大步,使为官“不仅要廉政,而且要勤政”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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