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凌源原教育局长受贿50多万元被判刑7年
辽宁省凌源市教育局原局长马金厚在任职期间,利用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建楼房以及教师调动等机会大肆受贿索贿,近日被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马金厚是朝阳市下辖的凌源市人,中专毕业后从一名山村教师干起,几经努力,一步步走上了凌源市教育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的领导岗位。由于妻子始终未能生育,他便产生了敛财包养年轻漂亮女子为自己生个孩子的想法。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6年至2010年,马金厚以手中的权力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利用其所管辖的凌源市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建楼房等基建项目,在发包工程过程中,向承建工程方的有关人员索贿、受贿;利用提拔、调转凌源市教育局所属60多所中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的机会,收受被提拔重用以及调转相关人员的贿赂。
此外,部分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的教师或因工作、生活需要,或因向往城市优越生活条件,想调进凌源市内工作,马金厚利用他们的这种心理帮忙办事,收受乡村进城教师的贿赂少则几千元、多则三五万元。4年来,他通过上述手段收受贿赂达50多万元。
2010年6月,马金厚与包养了3年的艺术专业女大学生岳某产生矛盾,双方关系随即破裂。经岳某举报,马金厚职务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朝阳市中院认为,马金厚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涉案数额巨大,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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