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小伙“被犯罪”工作期间在安徽判刑4年
如果不是公司提拔升职,需要办理“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湖北)武穴梅川小伙吕小林(化名)还不知道自己因犯有婚姻诈骗罪,身份信息被录入“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
吕小林介绍,他是三峡大学2005届毕业生,当年9月,到江苏淮安做任课教师,2008年3月进入深圳一家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上个月底,因该公司准备提拔他,需要武穴公安部门出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吕小林特委托在梅川的舅舅帮忙办理。
本月1日,吕小林的舅舅来到梅川派出所,民警发现“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记录了吕小林曾在2010年1月26日,因涉嫌婚姻诈骗被判刑4年(该资源库中的犯罪人员的相关信息均与吕小林相符),其入所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出所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15时,法律文书号为“(2010)舒刑初字第120号”。鉴于这种情况,梅川派出所民警拒绝出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但吕小林所在公司2010年1月份的考勤记录显示,吕小林当月出勤20天,资源库所显示的“入所时间”,吕小林正在深圳上班。该公司考勤员皮淑婷表示,公司考勤实行指纹签到,没有到场是无法显示。此外,吕小林还出示了一份“鄂冈武结字091001490号”结婚证,此证于2010年2月8日由武穴民政部门颁发。
吕小林称,经他查询后,才知道此信息系安徽六安市舒城看守所录入。目前,他已与安徽警方取得联系,对方回复称,将尽快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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