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招工碰瓷”团伙涉嫌敲诈勒索被批捕
近日,上海奉贤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一个“招工碰瓷”的11人团伙,该团伙以老乡为主要成员,涉嫌敲诈勒索。
这个“招工碰瓷”的团伙利用工地招工的机会,先派出几个工人假装干活,干了几天后故意询问工地老板还要不要人,当老板说还要两人的时候,故意带来十几个人,以言语威胁、阻挠工地开工等方式向老板索要赔偿,实施敲诈。这11人都来自河南息县农村,年龄介于20岁到50岁之间,年龄最小的任某现年只有21岁。他们的 “首领”是乐某,现年44岁,2009年来到上海打工,以在工地上做些杂活营生。因为经常穿梭于一些建筑、装修工地,乐某对工地上的事情较为了解,凭着喜好交际,能说会道,他在同在工地上干活的息县老乡圈中逐渐有了一些威望。眼见自己在工地上做杂活十分劳累,而且也赚不了几个钱,他就逐渐萌生了不实实在在干活,拉些人到工地上讹钱的想法。
今年7月19日下午,乐某打电话给奉贤南桥镇某幼儿园装修工程的包工头金某,问是否需要找人干活,金某考虑到确实需要人,便让他带两个木工来,7月21日,乐某便把任某、王某带给金某,两人刚在金某的工地上干了两天,7月23日,乐某又故意打电话询问金某,是否还需要工人,金某考虑了一下说,那就再带两个过来吧。不料7月25日上午,乐某带来的远不止2人,一下子带18个人来到工地,说都是应金某的要求来干活的。金某一看,觉得不对,自己明明说再带两个过来,怎么一下子多出这么多人来?金某当即说要不了这么多人。乐某一看时机已到,立即和金某翻了脸,大声喊道:是你让我带20个人过来的,他们都是大老远从老家来的,今天你若不收,就要赔钱!这伙人在旁边还为乐某帮腔助威,金某一看这阵势不对,遇到麻烦了,就把工地的老板叫来,乐某也不甘示弱,叫了两个大块头朋友过来,其中一个还带着墨镜,说:赶快赔钱,不然让你们家无宁日!另外一人说:算上路费、误工费等要赔四、五万才行!这伙人有人高声叫嚷,有人言语威胁,金某无奈之下,向他们“赔”了2.8万元,算是平息了此事。
事成之后,乐某十分高兴,论功行赏,分给了负责开车的刘某500元、先到工地上干活的任某、王某各300元,其余在边上起哄的各200元,剩下的悉数揣入了自己腰包。然而他们想不到的是,当金某被迫赔钱之后,已悄悄地向奉贤警方报了案,警方已经在对这伙人进行侦查。
沉浸在得到“不义之财”喜悦中的乐某一发而不可收,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里,他们用同样手法,先后敲诈了上海市杨浦区某工地负责人熊某、奉贤区南桥镇某铝合金厂老板闵某、青浦区华新镇某工地负责人顾某等,共得款8.9万元。8月15日,当这伙人对青浦某工地负责人顾某以同样的碰瓷手法实施敲诈时,奉贤公安分局民警果断出击,一举将该团伙抓获。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