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书复印件网上被叫卖 加强著作权保护任重道远
公民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如果是合作作品,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则不再受法律的保护,网店出卖图书复印件也就不构成侵权。
近期,北大图书馆藏书复印版被挂在淘宝网上叫卖,卖主称告知书名就可以提供复印书,还可代寻稀缺书、绝版书(据8月5日《新京报》)。有网友在北京大学论坛发帖称,“有些人依靠图书馆挣钱”,即一些书商在有偿提供北大图书馆代复印图书的服务。北大图书馆老师表示,如果有人存在大量侵权将追究其责任。
图书馆藏书复印版网上叫卖,哪些人的哪些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图书馆在著作权保护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作者:著作财产权可能受到侵害
据报道,通过淘宝网搜索可以发现,有数十家网店提供“北大图书馆复印、代印”业务。随机挑选一名四钻卖家,对方贴出报价:1至218页以下的书80元每本、219至250页的书90元每本、251至317页的书100元每本、318页以上的每页3角。
“如果图书仍在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这种出卖图书复印件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力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杨力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的,属于合理使用,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网店出卖他人图书复印件,属于营利活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是一种侵权行为。作者一旦得知其图书被复印出售,就有权追究上述网店的侵权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公民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杨力指出,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则不再受法律的保护,网店出卖图书复印件也就不构成侵权。
出版社:专有出版权可能受到侵害
除了作者,出版社的权利也可能受到侵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海军介绍,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根据上述规定,出版合同既是著作权人授权出版社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许可证书,又是保护出版社利益、排除第三人非法侵害的法律保证。出版社究竟享有何种类型的出版权,由著作权人和出版社通过出版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如果著作权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中赋予了出版社专有出版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他人擅自复制发行该作品,就侵犯了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这在性质上等于人们通常所说的“盗版”,在这种情况下,出版社有权追究上述网店的侵权责任。
由于“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和可复制性特征,随着科技的进步,盗版活动成本越来越低,打击盗版日益成为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难题。而且,与人们通常所说的“盗版”相比,复印图书馆的藏书在网上叫卖,通常数量较小,行动又很隐蔽和分散,出版社即使发现了,考虑到维权的成本和收益不成比例,通常也不愿意花费精力去打官司。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