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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温州动车事故可能涉及四罪名

来源:正义网 作者:柴春元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01 22:49 
核心提示:有专家指出,从现有的情况来看,此次事故中的有关人员可能涉及四个罪名: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玩忽职守罪。

正义网北京7月31日电   31日上午,“反思与改革:动车事故的法律审视”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此次研讨会邀请来自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针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诸多问题,从法律视角进行分析研判。与会专家就事故处理、责任追究、民事赔偿、体制改革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赶赴温州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此次事故可能涉及哪些刑事犯罪?有专家指出,从现有的情况来看,此次事故中的有关人员可能涉及四个罪名: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玩忽职守罪。在事故责任追究方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当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不论级别、职务都应一视同仁,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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