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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 鼓励媒体揭露(2)

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婷玉、胡浩 张蔚然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30 10:52 
核心提示: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时建议,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 路甬祥说,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时建议,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

路甬祥说,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理顺社会监督渠道。要保护和实现好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为群众监督食品安全和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设立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方便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同时,鼓励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揭露食品安全事件。新闻媒体也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客观、准确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路甬祥说,各级人大应采取听汇报、调研、检查等多种方式,了解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不断督促政府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并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路甬祥:要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衔接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在北京表示,要改革和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食品源头污染和初加工环节污染治理力度。

路甬祥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他指出,中国初步建立了以31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377个县级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谈及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时,路甬祥表示,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对维护稳定的错误认识,以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等原因,对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甚至玩忽职守,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

他指出,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如各地方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不一、权限不一,尚不能有效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他表示,建议加强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估,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路甬祥说,当前食品安全源头污染和初加工环节污染较为突出,如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造成食品原材料污染。建议国务院制定完善标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化肥的行为,予以整顿,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广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提高组织化程度。

执法检查组:应尽快解决食品安全源头监管问题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29日在向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源头监管薄弱,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报告时说,近年来的食品安全案件,大多发生在食品生产源头和初加工环节。如在畜禽饲养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等。

“依法加强源头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是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他说。

报告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并进一步加大在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推进食品市场的现代化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的研究,加强科学有效的检验检测,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测、评估和防控能力。(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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