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诉郭庆祥侵权案了犹未了 专家呼吁捍卫文艺批评
2011年06月25日报道,昨天,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范曾诉郭庆祥侵害名誉权案一审判决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议围绕“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界限”主题展开论述。会上,与会专家认为郭庆祥发表在《文汇报》上的文章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没有刻意捏造事实,诽谤、贬低范曾,因此不构成名誉侵害。与此同时,呼吁各界给文艺批评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艺术评论家陈传席、艺术批评家朱其等近20位来自法律界、艺术界的专家出席会议,并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出发,发表对范郭官司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兼职教授王松苗认为,评论侵权有两种形式,第一看有没有诽谤,基本事实是不是属实;第二看有没有侮辱,看这个评论是不是公正。第一个要有对象,第二个要有观点。
就郭庆祥的文章来看,没有诽谤,也没有侮辱。展江说,他看了郭庆祥的文章,文中用的所谓贬损性言词“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其实数量也不多,程度也是非常轻的。展江说:“文艺批评往往都有贬损性,这个度该如何把握?是不是带有‘才能平平’、‘逞能’这样字眼的评论都是侵权?这样一来哪个评论家还敢说真话?”艺术批评家朱其也认为郭庆祥的文章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呼吁范曾度量大一点,因为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是不怕别人骂的。
针对上述专家说法,范曾代理人李景芳并不认可,他说郭庆祥文章是否构成侵权,并不是某人说了算,他相信法律的公正。李景芳说:“再说了,让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去看郭庆祥的那篇文章,看完后留给他的肯定是不好的印象,对范曾的人和画也随之大打折扣。文艺批评不是说不能批评,但文艺批评也是有度的,不能打着文艺批评的幌子,去贬损人、打击人。”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