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多举措开展“以案释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5-03-20 10:32 
核心提示:黔南州制定《黔南州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推动全州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提升。推动行政执法机关遵循合法规范、及时有效、协同配合、保守秘密四大原则开展“以案释法”。

本文原标题:《黔南州多举措开展“以案释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2025年2月28日16:25,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都融网小编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黔南州多举措开展“以案释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黔南州制定《黔南州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推动全州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推行“以案释法”四大原则。推动行政执法机关遵循合法规范、及时有效、协同配合、保守秘密四大原则开展“以案释法”,准确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普法,做到事实证据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释法说理清晰,释法程序规范。

二是明确“以案释法”两个重点。紧盯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行政执法重点、高发领域开展“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充分阐明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事实认定、证据分析、处理决定依据等,把道理说透,把法理讲清,提升环境执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把普法贯穿执法办理全过程,提高执法对象的满意度。

三是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针对社会公众需求,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筛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的“身边案例”作为重点,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四是开展“以案释法”业务培训。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培训,狠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四类”人员的实战化、规范化培训考核,分批次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宣讲轮训,强化法治素质和能力提升。

文章来源:黔南州司法局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年-2024年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