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文任重庆市荣昌县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辉文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 负责信息、舆情、外宣、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文化产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分管文管所(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参与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公共设施建设,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产业的行政审批,指导和培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产业的发展和社团的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四)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建设与发展,指导全县图书馆(室)网络建设,指导、辅导基层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负责电影放映的管理。
(六)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市场和社会文化、文学艺术、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事业;组织、指导或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承担项目规划、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和资金的管理等职责。
(八)负责动漫、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和市场管理。
(九)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率(频道)的规划、管理;指导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参与制定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十)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发行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十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二)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三)拟定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四)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十五)拟定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七)规划全县运动项目布点,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参加、承办国家、市、县级体育竞赛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县基层体育组织的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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