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启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27 14:05 
核心提示: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把苹果商店、淘宝网、亚马逊等网络服务平台纳入主动监管范围内,另外针对音乐视频,第一批拟将虾米音乐网、酷狗音乐网、多米网和酷我音乐网等5家网站纳入主动监管范围内。

6月25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利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对重点音视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以及网络销售平台等领域,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搜索链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电视机顶盒、电视棒和音视频播放器等软硬件工具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在进一步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重点网站主动监管工作。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把苹果商店、淘宝网、亚马逊等网络服务平台纳入主动监管范围内,另外针对音乐视频,第一批拟将虾米音乐网、酷狗音乐网、多米网和酷我音乐网等5家网站纳入主动监管范围内。此次“剑网行动”持续4个多月,将查处一批案件,关闭一些违法网站,加大对侵权违法的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