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红任甘肃省兰州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朱秀红
职务:副局长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三)推进全市文化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广播影视建设项目,指导、监管全市文化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承担全市文化、影视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职责;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影视活动。
(五)承担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全市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市动漫、网络游戏的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发展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业。
(九)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并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申报。
(十一)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二)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
(十三)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五)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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