雎泾治任陕西省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雎泾治
职务:副局长
职责:负责宣传工作,分管宣传与影视剧管理科,联系渭南人民广播电台、广播电视协会。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项工作。
(二)管理局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全市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研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安排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经费预算。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贯彻上级关于宣传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评选、推荐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电子游艺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五)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建设;负责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进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节目传送设施、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七)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进各门类艺术生产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八)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以及区域文化的研究、整理、发掘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资料性图书和内部期刊出版审批、媒体驻渭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图书、音像、数字电影放映、电子出版物发行、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活动的监管。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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