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任陕西省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鹏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协调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三)组织推进全市文化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工作;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四)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贯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电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负责媒体驻咸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开展对外文化宣传和交流。
(六)负责对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电子游艺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七)负责审查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交流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科技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广播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
(十)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以及秦汉文化的研究、挖掘和整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图书刊物印刷出版、音像制品发行、数字电影放映、电子出版物发行、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活动的监管。
(十二)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三)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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