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华任云南省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家华
职务:局 长
职责:主持全局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博、电影、新闻出版、著作权、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管理、文化稽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文博、电影、新闻出版、著作权、文化产业、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实施方案等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研究、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类文化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或承办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管理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工作。
(四)管理全市各类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和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五)管理全市文博事业,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考古发掘和地面文物保护、维修、开发利用工作;监管全市文物市场。
(六)管理全市文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监督管理市直文化系统内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文化产业经营活动。
(七)管理全市文化市场,负责全市文化市场宏观调控、证照发放、行业培训、稽查办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工作。对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违规等活动。
(九)贯彻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的“扫黄”、“打非”工作;落实、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本地区的著作权纠纷;依法管理全市的无主著作权或民间流布的作品著作权;协助、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全市的活动;负责全市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编制全市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实施,组织新闻出版业和科技进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系统统计、信访、信息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化、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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