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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勤任云南省大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4-18 10:19 
核心提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宣[1]传和创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管理办法和措施,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邹 勤

职务:局 长

职责:主持全局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宣[1]传和创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管理办法和措施,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三)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人才规划;组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成果。

(五)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发展。

(七)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工作,配合建设、规划、古城保护等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九)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工作,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文物、美术品市场、艺术体育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的管理政策、法规;负责文化市场营业场所的管理。

(十)制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拟订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

(十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十二)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和管理。

(十三)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闭路电视系统的监管,并对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督。

(十四)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和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五)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六)统筹规划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以及学校体育的管理指导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级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文化局、州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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