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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衡任贵州省黔东南州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4-18 09:55 
核心提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订本州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龙之衡

职务:纪检组长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订本州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体系建设。

(三)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动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建设,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四)管理全州文学、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推进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产品生产;指导和监管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建设。

(六)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少儿艺术、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有关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统筹规划全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二)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十三)监管本州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四)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管和安全播出。

(十五)对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黔东南州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六)管理全州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对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审核报批全州新闻出版行业管理项目;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

(十七)审核全州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等项目的变更、记者站的设立审核报批并管理记者证,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组织开展出版内容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八)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州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化建设。

(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全州性文化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查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能技能鉴定工作。

(二十)指导、管理全州对外和港澳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十一)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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