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勇任贵州省黔西南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检组组长
黄思勇
职务:检组组长
职责:负责州直文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拟定的全省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组织实施州人民政府制定的全州文化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实施中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州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协助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研究;管理全州文化艺术,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类文化艺术大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活动等。
(三)管理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宣传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四)组织推进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组织实施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重大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负责全州电影网点规划建设,监管全州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全州性重大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管理电影电视发行、放映和音像事业。
(六)负责全州广播影视节目监测工作,确保安全播出。监测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和有关县(市)的广播、地面电视、卫星电视广播的播出效果和发射特性及技术质量情况;承担全州广播电视监测联网工作;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系统的监测工作;指导并负责对全州境内从事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和管理全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
(七)负责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新知识、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州无线发射台站规划、建设、设备运维管理及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工作等。
(八)管理全州新闻出版事业,审核、报批,指导内部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州新闻记者证的年检工作;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打字等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和管理全州印刷业(包括包装、装潢)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印刷、装订质量等业务;管理著作权工作。
(九)拟定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市场的发展规划;管理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市场;指导、监督全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市场的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扫黄打非”工作。
(十)管理文化馆、图书馆事业。指导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一)负责文物、文博工作。研究拟定全州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和指导全州文物、博物的保护、抢救、利用、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推荐、指导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世界文化遗产。
(十二)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系统规章制度情况;开展本系统廉政教育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受理行政监查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等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的回复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从业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领导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州广播电视网络信息传输中心、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州民族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工作;指导、协调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州新华书店、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协会、印刷业协会、书报刊发行业协会、州广播影视学会、州影视艺术家协会、州广播电视科技委工作。
(十五)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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