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鸣任四川省巴中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鸣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 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重点工程,指导、监管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 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类艺术及艺术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 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市图书馆、文物事业、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等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 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七、 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八、 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九、 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及全市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涉外侵权案件、重大著作权盗版案件。(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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