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明玉龙任四川省内江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4-17 11:28 
核心提示:明玉龙任四川省内江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负责政工人事、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群团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文化市场科(行政审批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明玉龙

职务:纪委书记

职责:负责政工人事、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群团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文化市场科(行政审批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以及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电台、广电网络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三)扶持和促进文化和新闻出版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制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四)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推进文化艺术领域和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及艺术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六)组织实施全市文物考古发掘、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文物执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普及工作

(八)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负责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和动漫、网络游戏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出版物内容、出版物市场、出版活动和印刷业的监管,查处违规活动。

(十)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一)监督管理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负责全市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与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二)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及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三)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审查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活动进行行业监督,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出版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五)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交流、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六)承担市中区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职责。

(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