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明任四川省自贡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李元明
职务:纪检组长
职责: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监察室。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和文物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教育及艺术科研事业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推进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和监管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组织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审查广播影视播出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指导、协调和管理自贡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重大项目的开发与实施;统筹安排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事业经费。
(八)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全市广播影视专用频率、频点的指配;核准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的工程设计方案;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并管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十一)拟订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艺术培训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等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协调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二)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动漫、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科技发展工作,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信息化建设和艺术科学研究事业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教育;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业务的监管。
(十四)管理指导图书发行事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负责对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印刷复制业、互联网出版活动、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和市内报刊社、通讯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进行监管;指导全市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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