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兵任广东省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聂 兵
职务: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职责:负责局全面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活动。
(三)组织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新闻出版和版权重大项目建设。
(四)管理文化市场,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文化和新闻出版经营活动,监管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监管、指导、监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五)指导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协调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六)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七)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对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新闻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互联网、手机、数字多媒体等非纸质媒体出版行为和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进行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新闻违法活动、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九)指导和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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