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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平任广东省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4-12 10:18 
核心提示:林来平任广东省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拟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

林来平

职务:局 长

职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拟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

2、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科,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负责汕尾广播电视台的行业管理。

4、拟定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5、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以及营业性文艺演出活动。

6、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等有关工作。

7、审核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

8、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训,指导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9、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

11、审核和审批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及批发、零售市场,监督管理印刷业、协调管理书报刊的印刷、物资供应和图书发行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制订出版市场管理措施,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3、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构和直属文化事业单位。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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