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树清任广东省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蓝树清
职务:纪检组长
职责:分管行政股、文物普查办、计划生育、双拥、关工委、扶贫双到及区文化馆工作。
机构职能:
(一) 贯彻落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市场管理法规和规章,拟订辖区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二) 负责对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市场经营项目总量、布局、结构等进行宏观调控。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市场发展规划。
(三) 负责对辖区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经营项目审核发证、年审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四)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 协调、指导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文艺活动的开展;协调和指导文物的管理、保护和挖掘利用;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协调组织图书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
(六) 负责辖区内出版物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著作权)管理职能,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负责办理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光盘复制、印刷等行业的申办、审核发证和核验工作。
(七) 协调和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化经营项目。
(八)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大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
(九)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 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指导下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业务工作。
(十一)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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