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任湖南省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华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三)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担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五)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专项文化经费。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九)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
(十)负责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十一)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全市动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
(十二)拟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
(十三)拟订全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四)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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