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鸿斌任湖南省湘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易鸿斌
职务:副局长
职责:分管人事科、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协助管理行政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宣传科。
机构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下简称文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推进全市文广新系统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及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植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广新领域公共文化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广新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文化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监管非公有性文化机构和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导、协调、组织全市文广新系统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活动。
(六)管理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七)指导、协调全市文广新系统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工作。
(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业;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权限,审核、审批文广新领域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十)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等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进行监管;指导县市区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四)管理全市出版事业及印刷复制行业;负责对全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出版内容(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等数字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委托实施相关事项的管理。
(十五)指导、协调全市文广新领域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科技信息建设。
(十六)拟订全市文广新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联系、指导全市文广新系统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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