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李安元任湖南省湘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委书记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4-08 13:07 
核心提示:李安元任湖南省湘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委书记,领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的全面工作,主管行政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宣传科。

李安元

职务:局长、党委书记

职责:领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的全面工作,主管行政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宣传科。

机构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下简称文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推进全市文广新系统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及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植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广新领域公共文化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广新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文化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监管非公有性文化机构和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导、协调、组织全市文广新系统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活动。

(六)管理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七)指导、协调全市文广新系统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工作。

(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业;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权限,审核、审批文广新领域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十)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等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进行监管;指导县市区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四)管理全市出版事业及印刷复制行业;负责对全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出版内容(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等数字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委托实施相关事项的管理。

(十五)指导、协调全市文广新领域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科技信息建设。

(十六)拟订全市文广新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联系、指导全市文广新系统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