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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良川任河南省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4-07 09:56 
核心提示:梅良川任河南省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发展政策。

梅良川

职务:局长、党委副书记

职责: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工作。联系市广播电视台。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发展政策;制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全市性大型文化活动。

(三)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全市大型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组织实施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各项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我市广播电影电视的管理规程;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市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新闻出版行业、上网服务营业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九)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负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

(十二)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四)负责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交流与合作活动,负责全市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

(十五)制定三门峡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大案要案。

(十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监管。

(十七)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单位驻三门峡记者站的审核、报批和监管。

(十八)按照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各种专业人才,组织系统内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教育培训。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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