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芹任河南省安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英芹
职务: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机构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规范性文件和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三)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组织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七)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督,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新闻出版单位、上网服务营业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市著作权和印刷业监督管理。
(九)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监管。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单位驻安记者站的审核、报批和监管。
(十二)负责全市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
(十三)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市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 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四)推动全市对外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交流,负责全市对港澳台的文化行业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五)承担安阳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