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强任山东省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林 强
职务:局 长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保护、广播影视、新闻出版、 著作权等方面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部署,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二)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三)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基层文化建设。
(四)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文化产业发展。
(五)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负责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包括歌舞娱乐、网吧、电影、 出版物等)的行政审批。
(七)管理全市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
(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
(九)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推动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活动。
(十)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社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和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十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
(十二)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三)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出版物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国内报刊社驻我市记者站的审批;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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