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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小晶任江西省新余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3-28 09:47 
核心提示:闵小晶任江西省新余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闵小晶

职务:副局长

职责:文化产业、媒体网络。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促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产业发展,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三、指导、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研究工作,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监督财政核拨的艺术创作经费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及戏曲基金的使用;指导市级专业剧团建设。

四、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六、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七、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制作机构及安全播出等业务的监管;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负责对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八、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监管全市出版活动(含互联网出版及手机书刊、文学);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管理;负责外地报刊社驻新余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选题的审核;负责全市印刷业、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组织查处全市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

十一、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认定、验收、审核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备案工作。

十二、指导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三、制定“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及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及日常管理。

十五、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党群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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