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自玲任江西省萍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彭自玲
职务:副局长
职责:协助局长分管群文、社文工作。具体分管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兼任机关党委书记。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三)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和制订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或监督实施;指导文物的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管理。
(六)指导本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博专门人才的培养;指导文化艺术、文博、图书等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七)拟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八)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九)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互联网出版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单位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核发工作。
(十一)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研究提出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归口管理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活动、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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