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张朋任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3-12 10:47 
核心提示:张朋任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计划财务、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出版(版权)管理和印刷业管理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基建)处、出版(版权)管理处、印刷管理处。


 

张 朋

职务:副局长

职责:协助局长负责局计划财务、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出版(版权)管理和印刷业管理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基建)处、出版(版权)管理处、印刷管理处。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活动;指导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依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艺术教育工作。

(三)组织拟订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科技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本系统科研开发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相关重大技术项目建设;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四)组织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承担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的职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公益文化、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社会文化工作。

(五)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报刊、网络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和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的监管。

(七)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行业)管理,依法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和数字出版监管职责;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区、县(市)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八)指导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人才队伍建设;受委托组织实施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对市属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审核管理的职责。

(九)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承担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