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卫道存任江苏省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3-07 10:16 
核心提示:卫道存任江苏省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分管行政许可服务处、艺术幼儿园、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淮海经济区文化中心建设工作;联系徐州文化产业集团。

卫道存

职务:副局长

职责:分管行政许可服务处、艺术幼儿园、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淮海经济区文化中心建设工作;联系徐州文化产业集团。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以下简称“文化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文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监管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进社会文化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文化领域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对文化领域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文化领域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文化领域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

(八)指导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九)负责管理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审核出版、发行、印刷机构,监管各类出版物并对非法出版活动进行查处;负责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文物工作;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监管考古和博物馆事业。

(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