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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玉辉任黑龙江省黑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3-05 10:55 
核心提示:常玉辉任黑龙江省黑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影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常玉辉

职务:局 长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影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电视节目制作;研究拟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工作、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组织执行国家、省关于广播电视事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广播电视管理办法、全市文化艺术及新闻出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协调全市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

(三)审核报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播机构、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的管理;组织审核、审看、审听全市各类出版物。负责全市印刷业和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及广播电视网建设维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的技术政策和标准;研究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按照国家和省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落实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有关部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领导市电台、市电视台等所属事业单位,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对中央与省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协调研究和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八)管理全市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节目,依据有关规定管理音像资料,负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十)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全市“扫黄、打非”日常工作,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市文化产业资源、布局、结构的调研,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并对实施情况予以监督和检查;协调指导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

(十二)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十三)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市图书馆建设和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四)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建设与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市电影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代表市政府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

(十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市文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令、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的依法管理,负责对著作权(包括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依法管理。 负责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准印证;审核报批新办报纸、期刊、图书和音像出版单位的设立;负责审批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审批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和审核报批出版物印刷许可证;负责境外印刷品来料加工的印件审批;境外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的任务审批;境外出版物来料加工任务的初审报批;负责加工贸易项下光盘、录音带、磁碟进出口的初审报批。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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