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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凯华任黑龙江省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3-05 09:52 
核心提示:邢凯华任黑龙江省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负责群众文化、社会文化方面工作。分管局社会文化科、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站)、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市戏剧工作室、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邢凯华

职务:副局长

职责:负责群众文化、社会文化方面工作。分管局社会文化科、局文博管理科、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站)、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市戏剧工作室、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的改革。

(二)组织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扶助农村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三)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重点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

(四)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活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文艺院团建设。

(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六)指导全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推动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指导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图书馆建设和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七)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拟订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指导博物馆的建设及各馆之间的交流合作。

(九)协调和指导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审核或审批全市重点文物的发掘、维修项目,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石油开发创业旧址。

(十)管理文物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应用;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相关重大技术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二)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及准入和退出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市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及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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