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少平任辽宁省辽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尹少平
职务:副局长
职责:负责影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市广播电视台工作。分管局宣传影视管理科、传媒机构管理科。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进包括文化电影艺术、新闻出版及文物领域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重点文化设施以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和基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四、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网络、电影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网络、电影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和艺术事业,指导和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等社会文化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艺术品种,促进各门类艺术发展;管理和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参加省级以上重大文化艺术赛事;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六、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依法负责对有关文化经营项目施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化艺术、文物、出版、印刷、广播电影电视等市场实施综合执法;承担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责。
七、管理全市文物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与文物勘探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管理工作。
八、研究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传送网(含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对市内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监管全市新闻出版和印刷业;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一、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维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解著作侵权纠纷。
十二、管理全市文化、广电、出版领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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