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李影任辽宁省锦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2-27 15:43 
核心提示:李影任辽宁省锦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研究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李 影

职务:副局长

机构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及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及其科技信息建设。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四)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指导、监管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及互联网等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研究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七)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前置审批的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八)负责全市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制度,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行业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实施行业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行业管理,执行国家、省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并指导全市广电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研究提出全市电影发行和放映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及传输覆盖。

(十二)研究拟订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对新闻出版行业审批和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版权(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