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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武任辽宁省大连市文广局副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2-27 10:40 
核心提示:段文武任辽宁省大连市文广局副局长,分管电影电视剧管理处、科技事业处、广电传媒机构管理处、电影公司。协助分管政策法规处。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管理、电影电视剧管理工作;

段文武

职务:副局长

职责: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管理、电影电视剧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处、文化产业、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广电传媒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分管电影电视剧管理处、科技事业处、广电传媒机构管理处、电影公司。协助分管政策法规处。

机构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闻出版以及文物保护、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闻出版以及文物保护、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以及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动漫产业规划、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 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研究、创作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重点文化设施以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区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 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 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以及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六) 拟定全市文化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的监管,组织、指导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类会展活动。

(七) 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依法实施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

(八)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收录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业务监管。

(九) 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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