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贵任山西省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2)
(十四)负责对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审核、监管。
(十五)负责对全市出版活动进行监管,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十六)负责对全市出版物内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及监管。
(十七)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八)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监管,负责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九)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
(二十)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十一)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二十二)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对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三)指导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宣传、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推进对外文化的合作、交流与发展。
(二十六)依法依规负责对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管理。
(二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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